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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果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核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9-27 | 12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的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的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四条规定的条件,我局对2023年度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开展了核查,现将符合享受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共计97家,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批符合2021年第9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共3家(见附件1);本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共94家,其中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14家;符合2021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80家(见附件2)。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异议、举报受理处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8810227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6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名单

  2.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名单

  (联系人:石悦,电话:8810227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575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