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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8-21 | 1510 次浏览 | 分享到:
郑政办〔2023〕2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21日



郑州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89号),加快我市元宇宙产业发展,打造“中国元谷”,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内、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且主营业务是元宇宙或提供元宇宙服务的企业以及元宇宙产业园。元宇宙企业是指开展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等元宇宙领域底层支撑技术研发、终端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以及聚焦工业、教育、文旅、商贸等元宇宙场景内容搭建和生产的企业,企业须为在郑州市注册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元宇宙企业培育与引进

1.支持元宇宙项目落地。对整建制迁入郑州和在郑落地区域总部的元宇宙领域头部企业、重大科研平台,给予最高2亿元启动资金支持,并提供“拎包入住”“拎包办公”支持。对于新签约落地且实现纳统的元宇宙重点企业,租赁园区研发、办公场地的,按照正式员工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多5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租金补助;购置不低于5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办公用房购置价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自建企业元宇宙创新应用展厅的,根据展厅实际面积,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助。

2.鼓励元宇宙企业做大规模。对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元宇宙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分档补差原则实施。

3.开放元宇宙典型场景。郑州市各级政府对企业开放相关应用场景,支持元宇宙新技术、新产品在全市示范应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二)推进元宇宙核心产业发展

1.支持元宇宙领域研发创新。组织实施郑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组织实施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实际付款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2.鼓励元宇宙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对于元宇宙企业和机构,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企业6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3.鼓励元宇宙企业进行高企及专精特新认定。对于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元宇宙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打造元宇宙基础平台。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元宇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元宇宙内容载体平台,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加快元宇宙场景示范应用

1.支持元宇宙典型场景建设。对于企业和机构自主建设的元宇宙场景应用,通过市级认定的,按照单个场景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全市每年认定典型场景总数不超过20个。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得支持场景建设不多于5个。纳入政府采购的元宇宙场景建设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2.探索元宇宙工厂(车间)和元宇宙街区、园区建设。鼓励企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园区等建设特色元宇宙示范工厂(车间)、元宇宙街区、元宇宙园区。对获得元宇宙工厂(车间)、街区、园区等称号性评价单位,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元宇宙工厂和街区、园区,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补助;元宇宙车间,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四)提升元宇宙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1.鼓励元宇宙人才培育与引进。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园区联合创办“元宇宙产教融合基地”,加强相关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对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补助,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补助,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补助;特别重大人才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2.强化元宇宙产业发展金融扶持。郑州市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元宇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联合部委、省财政部门及社会投资机构,建成500亿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郑州市元宇宙产业发展。鼓励元宇宙企业上市,对于主板上市企业,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对于元宇宙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足至2%。

3.支持元宇宙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元宇宙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建设面向社会大众开展科普研学、应用体验、技能培训,面向企业开展产品展示、技术发布等功能的元宇宙应用创新展示体验中心,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鼓励开展元宇宙赛事活动。鼓励企业(联盟、高校等)组织开展元宇宙领域大赛、论坛等活动,对企业自费组织开展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活动,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活动,“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三、其他事项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县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原文链接: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0102X/7699503.jhtml

政策解读: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interpretdepart/774959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