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071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