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规函〔2026〕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市场监管局(厅、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6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80ce437ddf6b42c2915d30bc8876dde2.html
政策解读:https://www.miit.gov.cn/zwgk/zcjd/art/2026/art_954913df184c405397e44552764a6017.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miit.gov.cn/zwgk/zcjd/art/2026/art_06447e6b072e4731b5332c62d44f9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