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人才、鸿蒙原生应用开发、园区及链主企业招引扶持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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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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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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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4:00 至 2025-08-29 18:00。
鼓励企业开发鸿蒙原生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开发的鸿蒙原生应用,通过鸿蒙原生应用认证,以及在应用商城下载量达到一定数量的,按照一定条件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规上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或65);
3.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园区及链主企业招引扶持(入驻鸿蒙原生应用产业园企业租金补贴)项目2025-08-13 14:00 至 2025-08-29 18:00。
支持园区/楼宇运营方和产业链链主企业招引数字经济企业在南山区集聚,打造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的知名园区。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园区/楼宇企业和链主招引企业,参照软件企业空间扶持政策给予租金补贴(链主招引企业租金补贴由链主统一申请)。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租赁物业在南山区鸿蒙原生应用产业园(南山区鸿蒙原生应用产业园范围包括: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深圳软件园、高新工业村6个园区);
3、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生产制造企业
企业至少有1款产品或模组获得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且上述产品近一年内实现不少于50万元的销售额。
2、发行版企业
企业至少有1款发行版产品取得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且上述产品近一年内实现不少于50万元的销售额。
3、原生应用企业
企业至少有1款自主开发的App在申报年度内保持上架,在HarmonyOS 5.0及以上版本应用市场上架后累计下载量超过1万,且近三个月平均月活量月活量不低于5千。
4、规模化使用鸿蒙设备的企业
企业采购已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认证的鸿蒙设备产品,近一年内采购金额达200万元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2025-08-20 09:00 至 2025-09-19 18:00。
对在南山区互联网或软件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软件人才,上年度获得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专业技能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奖励。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规上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或65);
3、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地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