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圳市训力券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发布指南、项目受理、形式审查、专家核查、处室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审定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9家训力券服务机构予以入库,4家训力券服务机构予以新增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请入库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规定、公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训力券持有单位提供智能算力服务,并按训力券兑现申请指南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兑现。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320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