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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5-11-03 | 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为加快推动落实《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扶持方案》要求,我区在前海科兴科学园等园区设立了数字文娱基地。现启动“2025年第二批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申报期间将组织多轮遴选会,请各相关企业抓紧时间筹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须为区外整体迁入企业、母公司设立子公司或者新注册成立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为数字文娱业务且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

  3.原则上企业须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因特殊原因,母公司设立子公司流程尚未完成的,可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受理材料。

  二、入驻相关优惠

  (一)优惠标准

  对满足条件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数字文娱企业,其配置标准内的租赁面积,可按照如下标准享受租金优惠:

  对2025年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企业,享受12个月免租;2026年剩余月份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2027年,根据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情况,租金按不同比例缴交:

  1.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20%(含)以上,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

  2.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10%(含)至2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50%缴交;

  3.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0(含)至1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70%缴交;

  4.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负,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二)办公面积配置标准

  1.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及新成立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2.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每2000万元对应不超过200平方米优惠租赁面积;

  3.单家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企业可按需租赁,超出配置标准部分的面积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org.cn),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755-27849120)


原文链接: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2/12468/post_12468563.html#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