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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6-02-05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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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6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客户数量达到100家且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宝安区实际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2.2025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客户数量达到100家。

  3.2025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的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

  4.申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云平台。

  5.申报主体已获《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奖励以及《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成长奖励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org.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9日(2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同一申报主体同一事项只能享受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一项扶持,不得重复申报;如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需进行总额控制,则按比例对资助金额进行统一调整。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85272235;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2/12631/post_12631886.html#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