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券”项目
设立“流量券”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上季度投流金额的5%及投流增量的5%发放“流量券”,本季度在流量平台进行投放时可直接进行抵扣,单家企业每批次“流量券”申领最高300万元。
(一)基本条件:
1.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主体;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申报时间:2026-05-29 09:00 至 2026-06-12 18:00
申请书样例:“流量券”项目申请书-2026年第一季度
操作规程:2026年一季度“流量券”项目操作规程
申报链接:https://www.inanshan.org.cn/ztfw/zcfw/zjsb/detail?id=929&p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