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有不少于20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或10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团队,且以上成员需由申报主体在南山区连续缴纳截至申报月满六个月的社保。
3.申报主体购买核心设备,购买IP、EDA工具,流片,开展工程样片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等研发活动需在上一年度发生支付行为。
(二)专项条件
1.核心设备购买支持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购买硬件仿真器、集成电路自动测试机(ATE)、协议分析仪、逻辑分析仪或网络分析仪五类核心设备并用于芯片研发,且实际交易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
2.EDA/IP购买支持
(1)申报主体购买IP、EDA工具开展芯片研发,且IP来源于IP提供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EDA工具来源于EDA供应商;
(2)申报主体应为EDA/IP授权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最终被授予方,且不再转售予第三方;
(3)采购方与被采购方已签订转让或授权合同并产生支付行为。
3.流片服务支持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进行首次工程流片或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
(2)对首次工程流片,1家企业仅支持1个项目;申报主体选择首次工程流片和多项目晶圆(MPW)流片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4.工程样片测试验证支持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就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进行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并实际发生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