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了更好地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经协会领导决定,对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材料进行部分调整。同时经与深圳市国测软评有限公司协商,给予会员单位一定的测试优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材料调整
企业办理“软件企业评估”及“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业务不再要求单独做软件收入及研发费用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的专项内容可包含在审计报告的附注中或同时提供含有相关内容的其它专项报告。相关专项内容要求如下:
1、企业应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附注应对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进行细分,其中营业收入须列明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2、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请按《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模板(附表1)填写。
3、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请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模板(附表2)和《年度研发活动情况表》模板(附表3)填写。
二、 会员单位在国测软评做软件产品测试优惠方案
1、普通会员优惠价每件1500元(2件),其余每件1800元;
2、理亊单位优惠价每件1500元(5件),其余每件1800元;
3、副会长以上单位优惠价每件1500元(10件以内),其余每件1800元。一次性测10件以上,每件1000元。
以上调整及测试优惠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表1: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
附表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附表3:年度研发活动情况表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