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数字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穗工信函〔2021〕3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数字建设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4日
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数字建设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意义
为科学、系统、统筹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互联互通,推动数字技术在试验区内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确保后续配套服务的循环可持续发展,指引参与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区和市直部门开展规划编制、修订及优化,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明确智慧城市服务运营市场模式及运营机制,把控试验区数字建设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助力广州打造全球领先、国内数产融合城市标杆。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1.《智慧城市 顶层设计指南》GB/T 36333-2018;
2.《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GB/T 34678-2017;
3.《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YD/T 3533-2019;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0348-2019;
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9.《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190-2020);
10.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二)建设总体方案。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粤大湾区〔2020〕1号)作为本导则编制的上位指导文件。
(三)国家及省、市相关发展规划与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
4.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5.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6.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7.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广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9.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10.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产业导则;
11.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2.其他智慧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各项新技术建设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试验区以琶洲为核心、以珠江为纽带,构建“一江两岸三片区”的空间格局,总面积约8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准。
(一)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
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面积约48平方公里。该片区将依托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重大创新研发平台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丰富的高校科研和人才资源,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互联网相关服务、工业互联网、数字创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原创性技术研发成果,集聚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知名企业总部,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互联网相关服务、工业互联网、数字创意、智能建筑等数字技术和创意产业,形成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的原始应用创新示范。
30平方公里的琶洲核心片区,已引入腾讯、阿里巴巴、国美、唯品会、小米、复星、科大讯飞、TCL、树根互联、神马搜索、三七互娱、粤传媒等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数字创意领军企业,计划总投资867亿元,建设28个重点产业项目。
18平方公里的广州大学城,投入56亿元动工建设59万平方米的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大学城园区),投资3.2亿元建设12万平方米的广州大学城青创汇项目。
(二)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
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位于珠江北岸,面积约8平方公里。该片区将发挥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资源优势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作用,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创意以及各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
(三)鱼珠片区。
鱼珠片区位于珠江北岸,面积约25平方公里。该片区布局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国际化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
试验区围绕打造成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示范区、开放合作重点区、制度改革试验田的四大战略定位,沿珠江东部(珠江前航道广州大道到南海神庙段)选择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和应用场景广泛的连片区域,构建试验区“一江两岸三片区”空间格局。
本导则适用于试验区8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数字建设,为开展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的统筹人员、开发组织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指导,具体设计、施工和运维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四、符合性说明
试验区数字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框架
五、建设目标
围绕《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发展目标,推动数字技术在试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深度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和试验区城市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建设试验区数据原生基础设施体系,汇聚激活试验区的数据要素资产,孵化数据服务产业,打造数产融合的标杆示范。
1.优化试验区数字建设组织架构。构建形成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建设政策体系、制度环境、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在技术体系、运营体系、业务体系、管理体系创新融合的基础上,构建一批世界领先、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和成果应用转化基地,建成一系列区域数字经济示范应用。
2.加快建设全感知城市。强化试验区各类感知终端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台账、统筹实施的“一盘棋”推进机制。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领域,先行推进感知体系全面升级优化,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加速窄带物联网等感知网络覆盖。
3.建设智能网联化城市道路。加快推进试验区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和迭代升级,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以道路交通信息原生,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规模化运行。
4.建设数字城市管廊。应用感知和通信技术改造、建设试验区城市管廊,形成自我感知生成数据、自动联网汇聚数据、数据赋能安全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生命线。全面推进试验区水、电、气、热等表具智能化改造,建设高感知密度的智慧楼宇、智慧小区,建立基于能源消费信息的感知体系。
5.科学布局支撑数字建设的基础网络体系。在试验区构建高速、移动、泛在互联、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5G网络覆盖面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千兆光网覆盖面扩大,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功能不断提升,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6.建设多来源支撑的数据资源库。建立试验区数据资源统筹机制,通过数据的物理汇聚和逻辑汇通建立数据标注库,汇聚利用覆盖政府、企业、境内外机构等多来源公共数据,为激活数据资产价值奠定基础。
7.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融合应用标杆城市。城市、交通、物流、能源、文化教育、医疗、商贸、应急、环保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产业赋能效应充分发挥,形成新基建融合应用典范。
六、建设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部署、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加强各区各部门、各项目在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政策融合、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的协调发展,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开发效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凝聚广州及国内外智慧资源,突出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应用发展和服务能力。
合理设计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运营服务体系,推动本地实力雄厚的产业资源积极参与试验区数字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政府、企业多方参与、活力迸发、互利共赢的数字建设发展新格局。
七、数字建设全过程管理
试验区数字建设包括从项目建设规划、数字建设指引、运营管理、场景应用及示范、配套服务、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管理。
八、总体框架
试验区数字建设包括管理体系、业务体系、技术体系和运营体系等的建设。体系之间互相支撑,同步贯穿于目标确定、规划协调、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的全过程。
(一)管理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试验区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试验区建设运行管理机构,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管理工作。
(二)业务体系建设。
业务体系建设包括业务创新思路、业务体系框架、典型业务模式、关键核心业务。围绕试验区智慧政府、数字经济、城市建设、社会民生、学术科研、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等关键核心业务领域制定任务要求。
(三)技术体系建设。
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基础计算能力环境、数据资源、公共平台、创新应用生态、信息安全和服务入口等内容。(数据资源包括试验区的园区、楼宇、市政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大数据,通过边缘计算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为试验区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智慧场景应用。)
(四)运营体系建设。
运营体系建设包括运营目标、运营主体、运营对象、运营模式、运营平台。围绕试验区在开放合作、共建共用的条件下创新数字资产运营模式,达到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等运营目标。
(五)保障支撑体系。
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包括配套政策、配套空间、配套市政设施、配套人力资源、资金保障、风险防控等内容。强化制度保障,制订完善数字化改革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在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制订配套制度。
(六)标准规范体系。
强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数字化平台支撑标准、数据共享标准、业务管理标准、技术应用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安全运维标准、系统应用集成标准等。
(七)网络安全体系。
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等级分级保护要求,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协同治理能力,打造数字建设网络安全屏障。
第三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规划指引
九、总体规划
根据试验区数字建设目标进行总体规划:
(一)数据汇聚中心规划。
1.功能规划。
为了实现试验区的数字建设元素的采集、加工、处理、应用,其主要功能:
(1)数据采集。
通过全光网络汇聚各数据分中心采集的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建设元素。
(2)数据处理。
试验区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处理、数据清洗、信息展示、数据管理。
(3)数据应用。
提供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能交通、智慧安保服务、智慧城市管理、智慧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能源管理等。
2.建设内容规划。
数据汇聚中心是支撑云计算服务的基础设施,需按照GB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及绿色、节能、高效的原则来建设。试验区内规划按需建设低时延类小型绿色节能数据汇聚中心及分中心,以数据采集功能为主,并可依托试验区内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进行数据分析处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规划建设内容包括:
(1)数据汇聚中心机房建设:提供关键的基础设施,包括场地、建筑、供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与接地等。
(2)云资源池建设: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等,提供计算与数据存储、分析能力。
(3)网络环境建设:
①建设支撑人工智能计算的基础网络平台(基于SDN+VXLAN),数据汇聚中心网络架构设计采用“分网+分区+分层+分平面”的总体设计思路。
②按照AI计算集群区、通用计算区、存储区、管理区、网络服务区、接入区、带外管理区的原则进行分区设计。
③通过VLAN/VXLAN技术将不同安全级别的业务在逻辑上隔离开来,可以基于不同的VLAN和应用实现相应的安全策略控制,提高网络安全性。
④网络安全建设:指在不同业务区域之间、在数据汇聚中心出口等位置部署安全设备,实现业务安全访问和数据安全保障。主要包括防火墙、安全网闸、入侵检测、漏洞扫描、防病毒、安全网关、信息安全监控管理平台等;
⑤网络运维建设:实现对设备性能、故障的远程数据采集,可以实现网络故障的快速定位,满足网络的精细化、智能化的运维。
⑥信息资源应用建设:进行数据资源开发,特别是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存储、更新、维护和利用。
(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①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化大数据采集信息;
②试验区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接入;
③大数据的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处理;
④提供试验区市民、企业、政府的各类智慧业务应用。
(二)数据汇聚分中心规划。
数据汇聚分中心主要功能包括:
1.采集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化信息;
2.边缘计算及数据预处理;
3.高速传输数据至数据汇聚中心。
试验区内规划设置若干个数据汇聚分中心,分区域采集处理数据。
数据汇聚分中心建设包括:建筑、装修、配电、空调、算力设施、机柜、和冷池、智能化、消防等。
(三)数字建设展示中心。
数字建设展示中心主要功能包括:
1.对试验区数字建设进行管理及综合信息展示,提供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商贸、智慧环保、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应急、智慧安全预防控制、智慧城市管理、智慧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能源管理、智慧生态环境保护等;
2.对试验区内企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示范性项目在统一平台进行发布、展示、宣传;
3.数字政府管理运营;
4.智慧城市互动体验;
5.未来科技展示;
6.数字建设展示中心建设包括:建筑、装修、配电、空调、消防、智能化、音视频系统、大屏系统、互动显示系统及配套设备等。
(四)边缘计算节点规划。
边缘计算节点功能:
1.采集园区、楼宇现场实时数据、历史数据;
2.试验区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接入;
3.物联网传感器接入及边缘计算;
4.数据筛选;
5.制定现场级数据策略。
试验区内园区或独立建筑楼宇需预留15M²的数字建设专用机房,布置边缘计算节点设备及网络通信设备,并配套预留10KW双电源配电箱,预留空调室外机安装条件。
(五)高速通信传输网络规划。
建设内容:
1.数据汇聚中心高性能核心网络;
2.数据汇聚中心信息安全设备;
3.数据汇聚中心至数据分中心高速光纤传输网;
4.数据汇聚中心汇聚网络;
5.数据汇聚中心至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高速光纤传输网;
6.边缘计算节点设备。
(六)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1.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2.推动出台试验区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运营等规范性文件。
3.注重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4.推进安全可控关键产品在核心网络和重要业务系统的应用,
通过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推进核心设备和技术国产化进程。
第四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指引
十、信息化基础建设
(一)数字楼宇。
试验区内的建筑楼宇应按规范设置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包括网络机房、光纤接入机房、室内覆盖机房、基站机房、设备间、通信线槽、弱电井、进线间、监控中心等,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建筑楼宇内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5G通信网,创新三网融合应用模式,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全面感知,泛在联接,推动试验区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发展。通过5G、物联网技术、各种嵌入式传感器、建筑信息模型(BIM)以及技术创新,提高建筑的整体智慧和“自适应能力”,满足管理智慧化、服务智慧化、消费智慧化,实现整个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1.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建筑楼宇内的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
(2)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3)CO2、PM2.5、VOC等室内环境数据;
(4)生活垃圾分类分析数据;
(5)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
(6)人员分布密度数据;
(7)视频安防、入侵报警等安防等数据;
(8)火灾报警、应急处理等数据。
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楼宇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通过边缘计算接入建筑内入住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经脱敏处理进行数字建设应用场景展示。
(二)数字园区。
试验区内的园区应按规范设置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包括网络机房、光纤接入机房、室内覆盖机房、基站机房、设备间、通信管道、弱电井、进线间、监控中心等,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园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和先进的5G移动数据通信网络,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高速宽带网络、高速无线网络、高清视频网络、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的互联互通。
1.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试验区园区内的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2)PM2.5、PM10、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空气质量数据;
(3)供水水质、水压数据;
(4)生活垃圾分类分析数据;
(5)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
(6)人员分布密度数据;
(7)城市景观亮化监控数据;
(8)视频安防、入侵报警等安防等数据;
(9)火灾报警、防洪防涝、应急处理等数据。
数据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园区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通过边缘计算接入园区内入住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经脱敏处理进行数字建设应用场景展示。
(三)数字市政。
试验区内的综合管廊、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交通设施等应预留通信基础设施空间,设置通信管道、通信基站、信息设施供电单元、车路协同路侧单元、多功能信息杆柱等道路相关信息基础设施,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试验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和先进的5G移动数据通信网络,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高速宽带网络,高速无线网络、高清视频网络、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的互联互通。
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试验区的市政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碳、总氧化剂、总悬浮颗粒物等大气环境质量数据;
(3)供水水质、水压数据;
(4)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市政智慧井盖数据;
(5)智慧灯杆、道路信息、照明设施信息、系统监控数据、设施维信息等;
(6)综合管廊监控数据;
(7)智慧交通监控数据;
(8)地下管道、道路、隧道、桥梁等传感器信息、报警信息、系统运行状态;挖掘占道信息、维护信息;
(9)视频安防等数据;
(10)防洪防涝、应急处理等数据。
数据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试验区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四)数字政府。
深入推进试验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全国服务最优、操作最简、体验最佳的政务服务品牌。
构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全城统管”。构建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穗智管”平台,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字广州基础应用平台等城市数字底座,赋能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政务司法等领域加快数字化发展。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的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
打造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推行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
建设试验区政务大数据,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金融、卫生健康、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主题数据库,实现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
十一、数字建设技术指引
(一)网络通信建设指引。
1.5G网络建设指引。
围绕试验区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定位和需求,研究5G网络建设目标、思路以及原则。
(1)总体原则。
①5G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应综合考虑业务需求、网络性能等因素,视产品成熟度情况,分场景分功能区域采用TCO(总体拥有成本)最优建设方式。
②5G室内覆盖坚持室内外协同原则,做好室内外切换区域设计,保证良好的移动性,同时严控室内信号外泄,降低小区间干扰。
③5G室内覆盖初期采用数字化室分,新建楼宇优先采用4G/5G多模设备同步提供4G/5G覆盖,已有4G覆盖楼宇优先叠加5G单模设备。
④对室外人流密集场所以及室内大量人员驻留的场所应采用5G基站进行覆盖,对于人流相对稀少的场所可适度采用5G基站覆盖,并采用4G基站作为有效补充,同时建设室内分布系统。
(2)5G网络建设要点。
①5G基站覆盖业务热点保障区域。
包括商业购物区、学校校园、宾馆酒店、商务写字楼、政企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产业园区、室外人流密集场所、其他重点企业。
②室外覆盖。
室外基站约每400米站间距预留一个天面空间用于架设天线,并提供相应的空间作为BBU集中机房,与其他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享站址,且具备外电直供电的条件。
③室内覆盖。
室内分布系统作为提升建(构)筑物内信号盲区或弱覆盖区移动通信信号质量的专属配套设施,运营商原则上通过需求触发部署5G室分项目,建(构)筑物建设单位需依据自身需求购买定制专属信息化服务,提升本建筑物内移动通信质量。
(3)5G应用。
①增强移动宽带业务服务。
在移动场景下享受VR及高清视频、高画质游戏等应用,包括视频业务,4K/8K/3D/VR/AR,内容数据业务等。
②海量机器连接业务。
应用于物联网接入,支持万物互联,包括视频监控、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智能城市等高速接入。
③高可靠低时延连接业务。
应用于车联网及产业互联网,实现如无人驾驶、远程工业控制及远程医疗等应用,要求毫秒级的网络时延及低于0.001%的丢包率,最大限度降低由于时延及丢包造成的事故。
④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加快布局建设 “5G+智能制造”“5G+智能网联汽车”“5G+智慧物流”“5G+超高清视频”“5G+无人码头”“5G+政务服务大厅”等5G应用,打造国家级5G产业融合应用示范区。
2.建筑物网络通信建设指引。
紧密结合试验区楼宇建筑、园区、道路、综合管廊等不同建构筑物特点以及建设时序,充分分析未来网络需求,共建共享,做好资源预留,做好安全防灾,精准施策。
(4)建设单位在建设用地内预留通信设备机房位置。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配线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以及电源、天线位置、空间等通信设施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3)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在楼宇建设时需同步考虑通信配套设施需求,提供建设移动通信基站设施的主要条件包括:完成建设通信机房、通信管道和直供电接入等配套设施。
2.F5G全光网络建设指引。
F5G全称是Fifth Generation Fixed Network,即第5代固定网络,以10G PON(无源光网络)、Wi-Fi 6、200G/400G和NG OTN(城市光传输网)等技术为代表的全光网络技术。全光接入网为公共服务、产业园区、企业生产、政府办公、个人与家庭生活等各种场景提供高带宽、低时延的网络末端联接。全光传送网构建以高品质OTN为基础的光传送底座,为试验区数字建设提供保障。F5G基于光纤为传输介质,具有大带宽、低时延、高稳定性、安全可靠、绿色节能等特点。
(1)全光基础网:全光基础网的目标是承载所有接入场景下的流量,是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是数字经济的保障。全光基础网是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园区网络:在校园、医院、公共文化设施、产业园区等场所建设F5G全光网,承载多种业务应用,并具备高带宽、绿色节能,空间占用少的特点。
(3)政务专网:在城市综合管理与治理领域,F5G大带宽、低时延的特性,充分满足未来智慧城市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城市综合管理与治理要求。而且光网络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信息不容易被窃取,供应链自主可控。建设基于F5G城市一张网,包括NG OTN城市光传输网和10GPON接入能力,连接试验区各公共服务场。
(4)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域,F5G能够提供高速、稳定、低时延、抗电磁干扰的连接,能够助力高精尖工业生产类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建立一张独立的、高速可靠的、安全的F5G工业互联网外网,同时牵引F5G工业内网的建设,树立标杆企业,开展规模应用。
(5)智慧交通、平安城市:在城市治理领域,F5G大带宽、低时延的特性,充分满足对车流、人流、物流的监控和管理。
试验区内采用全光网覆盖,实现千兆业务、超千兆业务接入能力,满足千兆及以上宽带业务发展需求,推进融合FTTR(光纤敷设到远端节点)、Wi-Fi 6(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和10GPon技术的F5G千兆宽带园区试点。
试验区内应按需要规划部署骨干通信机房,片区内规划部署汇聚通信机房,道路规划部署光接入设施。骨干通信机房与城市其他骨干通信机房建设物理双路由大芯数骨干光缆,骨干通信机房与汇聚通信机房尽可能建设物理双路由大芯数汇聚光缆,接入通信机房至光接入设施按需建设接入光缆,区域内实现全光网络覆盖。配合政府道路建设计划,在道路新、扩、修、改时实施管道敷设工程。
(二)云计算建设指引。
云平台应提供承载数字平台的云基础设施和基础云服务,可根据实际需求体现为公有云、混合云、私有云、边云协同等一种或多种部署形态。
加快云操作系统迭代升级,推动超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数据虚拟隔离等技术创新,提高云安全水平。以混合云为重点培育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云服务产业。
充分发挥试验区广州超算中心的先进算力基础设施的作用,利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系统对试验区的数字建设进行大数据分析、处理,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三)边缘计算及网关建设指引。
围绕多类型智能感知终端网络接入和信号传输需求,研究和分析感知终端接入技术要求,数据在智能接入设备的传输要求,安全保障等要求,以及智能接入设备的布设、安装及维护等要求。
1.万物互联。
万物互联很大程度上应用边缘计算技术,解决人工智能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边缘计算靠近设备端,经分析、预处理为云端数据提供合格数据,支撑云端应用的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也通过大数据分析输出业务规则下发到边缘处,以便执行和优化处理。
2.公共安全。
城市中部署了大量的IP摄像头,全部需要将数据传输至数据汇聚中心进行处理,或者需要人工的方式来进行数据筛选,无疑会增加核心计算压力或者人工物力,利用边缘计算的视频有用性检测系统,通过在前端或者靠近视频源的位置,对视频内容进行判断,从而检测摄像头故障、内容错误以及根据内容对视频质量进行动态调整。
3.虚拟现实。
将VR/AR的计算任务卸载到边缘服务器或移动设备,可以降低平均处理时延。
4.智慧市政。
在试验区城市路面检测中,在道路两侧路灯上安装传感器收集城市路面信息,检测空气质量、光照强度、噪音水平等环境数据,当路灯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反馈至数据汇聚中心平台。
5.智能交通。
边缘服务器上通过运行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来实时获取和分析数据,根据实时路况来控制交通信息灯,以减轻路面车辆拥堵等。全自动化新型汽车,可以利用边缘计算实现自动驾驶的核心突破,传感器利用传感器相应周边环境,同时快速处理得出结果,而利用5G等高速网络,可以同步开展智能汽车的视频影音、位置信息等数据交换,各司其职。
(四)人工智能平台建设指引。
围绕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推进试验区创建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智能语音、智慧交通、人机协同、图像识别、智能设计与制造等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开源开放平台,推动人工智能骨干企业针对共性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开放面向云端训练和终端执行的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建设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试验区内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用示范场景、企业和园区。
建设重点行业人工智能数据集,发展算法推理训练场景,推进智能医疗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识别系统等智能产品设计与制造,推动通用化和行业性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建设。
数据、算法、算力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三要素。以人工智能新型计算能力为代表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孵化平台、产业聚合发展平台、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形成人工智能产业布局,赋能区域产业集群。
1.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
通过相关区政府的产业政策引导,将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的算力资源有序和高效的开放给当地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解决广州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产业智能化转型的算力需求和服务问题。
2.打造应用创新孵化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开展人工智能竞争性和先导性应用开发和场景试验,牵引科技创新成果做商用转化、形成重大产品创新和示范应用。
3.打造产业聚集发展平台。
聚合人工智能产业上下游市场主体,包括算法、数据处理、行业集成等企业,推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闭环,建设产业生态,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4.打造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
积极引进创建一批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创新科研组织,基于充沛算力资源,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的落地和关键人才的培养。
(五)区块链建设指引。
1.数据交易:依托区块链、数据安全等技术,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2.数字身份:应用区块链技术验证身份的合法性,加速数字化社会发展,完成身份管理和接入认证。
3.供应链溯源:区块链技术依托其具有的数据不可篡改、交易可追溯以及时间戳的存在性证明机制,实现有效追责和产品防伪。
4.供应链金融: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5.推动智能合约、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分布式系统等区块链技术创新,打造区块链与政务服务深度结合的特色应用场景,完善监管机制。
(六)物联网建设指引。
1.建筑物联网建设指引。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智能建筑监控管理平台,提升对建筑设施、人员、环境的管理水平。建筑物内应按需求建设通信基础设施,满足建筑内各系统设备的信息感知、传输需求。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联网边缘端实时数据处理技术、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建筑物联网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标识的规范化描述、边缘物联代理装置优化研究、感知元件数据规范化研究、数据传输通信协议标准化研究、智能感知终端部署方案研究、运行管理模式研究、设备域、设备管理平台、应用使能平台、行业SaaS解决方案。
2.市政物联网建设指引。
围绕试验区市政道路、隧道和桥梁的智能感知终端的建设与管理,对道路桥梁智能感知终端的现状及发展进行研究,明确当前的技术程度。
依托5G/4G/NB-IoT网络,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搭建智慧市政管理平台,对试验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实现统一接入、监测、管理,及时预警和处理基础设施异常情况,提升试验区的整体基础保障。区域内应建设低功耗广域覆盖(如NB-IoT等)的物联网基础设施,满足低速率、小数据的物联网设备传输需求。
对适合道路结构健康安全、环境监测的智能感知终端应用模式、技术标准、传输方式、数据规范、安全等进行研究,并预测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好终端在物理空间及感知数据在数字空间的预留和演进。
3.物联网络建设指引。
综合考虑NB-IoT、eMTC、LoRA WAN等低功耗广域物联网技术,以及物联网应用对无线业务类型、无线业务特征、无线网络规模、无线网络部署环境要求、异构无线网络互联网需求,提出城市通用环境和建筑、空间环境、交通、管廊等典型场景下的物联网络组网和部署要求、终端和网关接入要求,构建空间全域覆盖的物联感知网络体系,支持嵌入城市建筑、空间环境、交通、管廊等全部城市空间要素感知终端的泛在接入。同时,研究试验区物联网络演进趋势和演进路径,为未来物联网络部署做好预留。
支持4G和5G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持续加大NB-IoT建设覆盖范围,推动2G/3G(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4G与5G迁移,加快建成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推动网络切片、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创新,推进基础设施、城市治理、智慧交通、物流跟踪、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领域建设应用感知系统,协同发展云服务与边缘计算服务,培育车联网、医疗物联网、家居物联网产业,推动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扩大城市感知网络应用率。
(七)数据管理指引。
1.数据管理总体规范。
从总体指导、建章立制、具体操作以及标准支撑等角度进行研究,围绕数据生产汇聚、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等环节,研究数据资源管理的主体、职能配置及其运行机制,提出数据管理要求、程序。
2.数据资源目录建设通用要求。
从基础信息资源的调查研究整合、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明确元数据描述、代码规划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流程、要求,对分散在各级政务部门、各领域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组织,构建试验区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3.数据开放共享管理规范。
围绕试验区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与服务,研究共享交换目录、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服务、开放目录、开放平台、开放服务的现状以及开放共享系统的参考框架、评价标准,明确当前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程度、公共数据开放程度。
4.数据安全建设指引。
面向试验区城市海量数据的差异化承载环境,研究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数据安全基础支撑体系,研究数据全生命周期环节中数据安全技术及其应用模式,密码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性应用,形成从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换到销毁的全流程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分析智慧城市数据安全工程实现方法,规范数据安全的顶层规划、体系化设计、建设实施等过程的相关要求。
5.数字身份建设指引。
围绕打造试验区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以及建立企业与个人数据账户的要求,从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建设政策依据、定义目标原则、体系框架、技术思路和数字身份形式化表达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明确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工作路径;对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技术标准体系等进行研究,明确区块链在数字身份体系中发挥的作用;预测未来数字身份的发展趋势,明确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的可扩展性,能适应新增类型的数据主体对于数字身份的需求。
(八)智能应急预警指引。
1.主动应急技术。
能够通过对极端灾害条件下大规模人群行为规律的大数据分析,优化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改进公众自救互救的效率。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精确标识和动态监控;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大数据与自然灾害监测大数据的关联分析,识别两者之间的耦合规律,以优化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与运输。
2.应急准备技术。
对自然灾害或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下应急物资需求的关联分析,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配置和存储位置;通过对自然灾害或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下大规模人群行为规律的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应急演练和培训。
3.应急响应智能。
对物资储备大数据和资源需求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提升指挥与协调的精度;通过对预警信息扩散机制的大数据分析,提升信息发布的效率;通过对网络舆情分析,改进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对救灾物资发放进行监督等。
4.应急经验沉淀
通过网络舆情数据的情感分析、词云分析,有效挖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态度倾向和议题焦点,沉淀经验,构建应急响应知识图谱,为改进应急管理提供精准支持。
十二、数据资源建设
数据资源建设包含“采集、存储、聚合、互通、使用”等流程环节。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数字城市标准,对智慧园区、楼宇、市政、交通、政府服务监管等各类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实现数字建设的数据标准化和接口规范化,并进一步规范各阶段的建设指引。
(一)试验区智慧园区及智能楼宇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精准识别园区和楼宇客流,深度洞察人流特征,提升园区和楼宇智慧运营管理水平。
(二)试验区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三)试验区交通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应用大数据技术,融合政务数据和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提升试验区城市规划设计、交通规划优化、公共资源使用科学决策水平。
(四)试验区政府服务监管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整合政务数据、运营商数据和网络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方式,建立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一体化的机制。
(五)试验区数字建设示范性项目建模要求。
含大数据建模、人工智能数据建模、数字产业化数据建模、产业数字化数据建模。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对试验区的数字经济运行整体趋势、企业的健康度、企业风险、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进行感知、监测和预警,针对性推出暖企服务,促进试验区的经济发展。
十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数据型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试验区大数据高速大容量实时流通总线,满足试验区管理服务数据的水平和垂直共享交换的需求,实现区内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和市、区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建立试验区大数据治理平台,推动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等技术创新,培育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实现试验区大数据资源的融合治理。
(二)业务型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全区日常业务支撑平台,支撑高可靠身份认证、高效业务协同、优质业务服务的需要。
建立全区应急业务支撑平台,支撑应急业务紧密协同,快速联动的需要。
(三)智能应急预警和协同处理平台建设。
建立智能应急预警和协同处理平台,实现对各类事故灾害隐患的实时监测识别与协同处置,实现在应急救灾过程中对各类事故灾害准确及时地发布信息,统一高效地调配应急资源,为提升整体应急救援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试验区数字运营管理指引
围绕试验区在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前提下创新管治模式、创新数字资产运营模式,建立智慧型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新型管理组织架构,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现精准管理,高效服务,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平台建设和运维运营水平,实现量化细化、闭环管理,达到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等运营目标。
十五、示范与推广指引
试验区示范项目建设包括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和鱼珠片区的个性化应用场景建设。
(一)典型应用场景。
1.智能交通。
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的出行服务。围绕自动驾驶技术、车路协同解决方案统筹“车、路、云、网、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出行服务转型,在试验区内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积极推动自动驾驶旅游观光体验、自动驾驶出租车、智能公交等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示范应用在试验区落地。
2.智慧能源。
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能效在线分析,实现能源网荷互动、构建以多能融合、开放共享、双向通信和智能能源调控为特征,各类用能终端灵活融入的微平衡系统。
3.智能制造。
依托试验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集聚优势,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设备联网、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和供应缝协同响应,推进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产品个性化、管理智能化,实现智能控制、运营优化和生产组织方式变革。
4.智慧教育
按照广州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部署,在试验区内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教育相结合,提升教育系统的效率和智能化程度,开展基于网络环境的个性化和多样性的教育,推进教育理念重构、教学组织重塑、教育管理流程再造,实现规模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发展场景式、体验式学习和智能化教育管理评价。
5.智慧医疗。
以网联化医疗资源为支撑,在试验区构建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保健、养老服务一体贯通的新型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数字化医院,推动实体医院医疗资源在线化发展,推动医学知识AI化、医疗信息云化、医疗资源网络化、健康服务远程化,探索数字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广远程医疗,推进医院影像辅助判断、临床辅助决策等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对医疗机构和诊疗行为的监管能力,加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的区块链应用。
6.智慧文旅。
依托广州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广州文旅大数据中心、智慧图书馆、智慧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智慧旅游景区、数字展馆、数字文化综合体验馆等文化旅游体验设施,完善文化旅游“云、网、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科技赋能,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提供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智能化、预约制、非接触等新体验和新型文旅服务。
7.智慧社区。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推动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智慧社区建设,构建大型城市社区数字化治理模式。打通市、区、街道三级数据通道,形成基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围绕社区生活全链条,依托线上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打通“最后一公里”社区经济圈。
8.智慧政务。
紧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目标,接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平台的应用推广和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不见面”。打造推广政务服务智能感知大厅,应用机器学习算法、人脸识别、位置定位、5G等技术,提供企业群众刷脸预约认证、场景引导、智能导办、评价跟踪等大厅服务,实现大厅“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感知。加快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拓宽“一件事一次办”的覆盖范围,推动政务服务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二)特色应用场景。
1.琶洲—广州大学城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围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法庭、智慧会展、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慧园区、智能商务、智能学习、智慧医疗、智能医药等应用场景,打造以人工智能为特色的琶洲—广州大学城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
2.金融城数字金融应用场景。
围绕数字金融创新发展,聚合金融场景、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算法算力等核心资源,探索设计智慧网点、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应用场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跨境贸易金融等特色领域的金融科技应用示范。
3.鱼珠区块链应用场景。
围绕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设计区块链技术在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打造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
(三)应用示范项目。
1.琶洲西区智慧园区示范项目。
项目区域主要包含琶洲西区(华南大桥以北,猎德大桥以东,新港东路以北、阅江中路以南)地上、地下公共空间相关市政、交通、公共设施的智慧园区、智慧市政管理。
建设内容包含传感器、物联网、边缘计算、高速传输网络、人工智能、无人机巡查、无人驾驶应用、地下管廊机器人巡查、智慧应用场景、VR/AR应用场景、全息应用场景、管理平台等的建设,建成智慧园区示范项目。
通过边缘计算采集处理示范项目内园区内水电气能耗数据、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人员分布密度、消防、安防等数据,以及市政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智慧灯杆、综合管廊、地下管道、道路、隧道、桥梁等传感器信息、报警信息、系统运行状态、道路车流量数据等,实现数字建设,为试验区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车联网应用示范。
建设车路协同边缘计算平台,建设车联网先导区,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及改造 ,建立起人、车、路、云、环境协调运行的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开发面向政府 、产业和市民的应用与服务。
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的覆盖面,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等设施的应用。
十六、配套保障体系建设要求
(一)配套政策创新要求。
提出配套政策的框架,就数字建设相关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招商引资、财政金融提出配套政策创新要求。
按规定对落户试验区企业申报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智慧园区、5G技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建设示范性项目予以支持。
(二)配套空间要求。
就数字建设主体核心工程、示范工程所需的办公空间、设备部署空间、生活空间提出原则性要求。
(三)配套市政设施要求。
就数字建设的配套供水、供能、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提出原则性要求。
(四)配套人力资源要求。
就数字建设的所需的管理、科研、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人力资源提出原则性要求。
(五)资金保障要求。
就数字建设所需的配套资金的保障途径、资金投向、监管体系提出原则性要求。
十七、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工作要求
(一)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试验区内市本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担试验区建设统筹牵头工作,贯彻落实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试验区的工作部署,拟订促进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区和市直部门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合理调配资源力量参与试验区建设。
支持试验区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大数据公共平台、创新平台,支持各领域企业组建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推进试验区数字建设的实施。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动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推广试验区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多维度释放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以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为切入点和驱动力,建设新型网络设施,完善试点区域5G网络,加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道路、热点区域5G网络部署,支撑车路协同应用。
(三)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市政道路治安监控、园区治安监控、交通安全监控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负责对试验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消防信息安全除外)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指导和服务建设单位做好试验区数据中心及配套数据分中心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验收(含规划条件核实)的报审工作。
负责提供试验区已有相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五)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织试验区数据中心及配套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负责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在职责范围内指导项目开发报建工作;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园区、楼宇、地下管廊等的BIM模型、建筑能耗、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将数据汇聚至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实现平台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收集,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七)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交通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负责统筹协调试验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市水务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以及供水水质水压监测、排水设施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水文水资源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水情旱情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九)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建立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共享、管理机制,实施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
(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负责统筹试验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鼓励各类智慧应用创新,建设以“穗智管”为基础的试验区“数字孪生”综合管理系统。深化“穗智管”数据枢纽、赋能中心、智能中枢、治理总线、感知渠道的核心作用,探索在试验区城市治理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创新应用。负责试验区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协调指导试验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燃气设施、井盖设施信息化建设,以及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十二)各相关区政府及其他部门。
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政府根据辖区内试验区数字建设需要明确区直部门责任,按照市、区事权以统分结合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全面推进,各相关区直部门全面对接省市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本领域的数字建设一体化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其他部门负责指导试验区相关业务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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