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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流程
来源: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2-08 | 37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流程

一、软件企业评估所需材料

1、登录协会在线系统(app.ssia.org.cn),填写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软件企业评估申报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委托书》;(网上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下载。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网上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下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6、软件产品证明函或还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7、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系统可下载)以及申请评估年度一整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8、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评估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相关的软件收入、研发费用等专项内容可包含在审计报告的附注中或同时提供含有相关内容的其它专项报告。相关专项内容要求如下:

      1)其中会计报表附注应对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进行细分,其中营业收入须列明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2)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请按《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模板(附表1)填写。

      3) 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请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模板(附表2)《年度研发活动情况表》模板(附表3)填写。

9、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系统可下载);(加盖公章)

10、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有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即可;无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需以“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为题写一份说明加盖公章并同时附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

11、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

《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模板(附表1)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模板(附表2)

《年度研发活动情况表》模板(附表3)



二、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流程

注:为了尽快完成评估流程,请及时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和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付款账号

软件企业评估付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荔园支行

账号:7549 5793 5704

四、企业现场考察

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

主要考察内容:1)了解公司产品、经营和财务情况;2)对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3)行业相关政策进行宣讲,解答企业对政策的疑问。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递交、取发票、取证均采取邮寄方式,地址信息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激光科技中心17楼 软协

电话: 83461413  266012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