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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评估】关于开展数据服务商能力评估、人工智能企业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7-15 | 1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消费、流通、分配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国数政策[2023]1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要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工智能是当前全球最受关注的新兴科技。近年来,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创新发展,进入成果爆发期,不断催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新市场,展现出广泛应用前景。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促进数据服务商、人工智能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 ,规范能力评估工作,我协会作为地方评估机构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即日起面向行业开展数据服务商能力评估、人工智能企业能力评估工作。

一、工作流程

1. 意向申报企业登录能力评估平台注册并提交评估申请,平台地址:https://abca.csia.org.cn;

2. 评估机构受理企业申请,组织评估小组开展初评,得出初评结论;

3. 评估机构依据管理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4. 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小组开展终评;

5. 评估机构将终评结果予以公示;

6. 申报企业获得能力评估等级证书;

7. 证书有效期三年,获证第二、三年需要年审。

二、收费标准

1. 新评:10000元;

2. 年审:3000元/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庆新    电话:83544163

 

附件1: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数据服务商能力评估、人工智能企业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工智能企业能力评估规范

附件3:数据服务商能力评估规范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