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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组织“揭榜挂帅”行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5-14 | 20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办决定组织“揭榜挂帅”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能源工程、航天航空、电子技术、信息网络、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

  二、揭榜条件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为深圳市管理区域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应明确牵头揭榜单位,牵头揭榜单位承研任务比例不低于50%。联合揭榜单位可为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需求单位不得参与揭榜,揭榜单位与需求单位须无直接关联。

  (二)项目实施地应主要在深圳,项目科研条件主要由牵头揭榜单位配备,项目负责人须属牵头揭榜单位正式员工,负责的“揭榜挂帅”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资助标准和程序

  “揭榜挂帅”项目采取事前申报立项、按“里程碑”分阶段资助方式,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榜单发布、揭榜受理、项目初审、立项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立项批复、分阶段评估并拨付资金、项目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申报材料

  各揭榜单位需按照项目揭榜书(附件1)要求,提交项目揭榜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附光盘[包括揭榜书word格式电子版、佐证材料PDF格式扫描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使用A4纸双面打(复)印,对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后胶装成册,在封面及所有佐证材料首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加盖骑缝章。

  各揭榜单位应按照项目揭榜书的要求规范填报,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环节。申报材料应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五、申报方式

  (一)指南查阅。请各揭榜单位根据“揭榜挂帅”项目清单(附件2),结合本单位资质和科研方向情况,持保密承诺书(附件3)、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到我办一楼公共服务窗口查阅、领取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信息。项目指南查阅、领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项目受理揭榜单位应通过线下申报方式,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向我办提交揭榜材料,申报地址为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民防大楼一楼101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810035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申报要求

  (一)揭榜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实事求是测算项目经费,经费核减率超过20%的(未对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原则上当年不予立项。

  (三)揭榜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揭榜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我办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揭榜单位代理揭榜事宜,揭榜单位需自主申报。若发现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如已立项则给予撤项。

  (五)揭榜单位应严格遵守“揭榜挂帅”保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禁止对外发布“揭榜挂帅”相关信息或随意扩大知悉范围。

  (六)涉及关联方交易业务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交易真实以及价格公允的证明材料。

  (七)受资助单位应设立专户接收项目资助资金,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揭榜书(模板)

  2.“揭榜挂帅”项目清单

  3.保密承诺书

  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邱达、李向阳,电话:88120573、88102559)



原文链接: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1290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