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深化我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丰富“5G+工业互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供给,加快高水平5G工厂建设,现组织开展“5G+工业互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5G+工业互联网”工业网络产品和解决方案两个类别。
(一)工业网络产品
围绕“5G+工业互联网”应用需求,面向工业5G芯片模组、工业5G终端设备及工业5G专网一体机产品等重点网络产品征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业5G芯片模组产品。用于“5G+工业互联网”多个应用场景相关产品研发的工业级5G芯片、5G模组等。
2.工业5G终端设备产品。通用通信类工业5G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5G工业网关、5G CPE、5G DTU等;行业应用类工业5G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5G巡检机器人、5G AGV/AMR、工业5G AR眼镜等。
3.工业5G专网一体机产品。集成型一体机:至少包含BBU、5GC网元的工业5G专网一体机设备,可扩展集成算力、网管、智能应用等功能模块;轻量型一体机:具备5G组网能力(如工业UPF、一体化基站等),可扩展集成算力、网管、智能应用等功能模块。
4.其他相关产品。如5G+TSN工业交换机、5G+工业WiFi 6融合网关、5G LAN 设备、5G 专网运营平台、工业5G防火墙等融合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产品。
(二)解决方案
聚焦电子、汽车、能源、装备制造、港口等重点行业领域,面向“5G+工业互联网”二十大典型应用场景需求(见附件1),征集基于5G改造企业内网或建设工业协同制造平台,支持5G技术与工业网络、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等融合创新应用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支撑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环节实施“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打造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5G工厂。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且生产经营正常,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于7月25日(星期五)18:00前将“5G+工业互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的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chenwb@gxj.sz.gov.cn。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结合“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工作,通过组织技术交流、知识分享、供需对接等方式支持产品的推广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1.“5G+工业互联网”二十大典型应用场景
2.“5G+工业互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表(模板)
3.申报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陈微波、辛济业,电话:88101037、8810157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