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评估标准 T/SIA 002-2019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和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现场评估和专家评审,确认 铭珈(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等16 家企业首次通过软件企业评估; 深圳市华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等 18 家企业通过软件企业评估复评,现予公布。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srpg.csia.org.cn)及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无异,颁发软件企业证书。
附件:深圳市2023年第四批软件企业评估结果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