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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2-27 | 3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措施》内容,全面推进坪山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字服务商范围

  面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的供给侧数字服务商,包括数据采集、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软件与APP、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相关的技术供应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咨询、诊断、评估和规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商。

  二、备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诚实守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

  2.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申报单位应具备保障其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中具有OT/IT技术人员,能够为全区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

  4.申报单位自身或母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一项,以下荣誉资质需为2021年之后获得:

  (1)获得由省部级政府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全国性商业组织等机构颁发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的资质荣誉,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企业、领军服务机构、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采集服务商等。

  (2)具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3)单位或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起草。

  (4)入选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等。

  (5)入选深圳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项目资助等。

  (二)专项条件

  第一类:数据采集服务商

  1.定义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采集产品及服务。产品包括数据采集装置、工业传感器、具备数据采集能力的工业控制产品以及边缘计算设备等,可面向制造企业应用场景或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开展低成本、快部署的工业数据采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接入、协议转换、边缘数据处理及图形化采集或云端采集支持。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个以上(含)数据采集硬件或软件产品。

  (2)具有较强的协议兼容能力,可兼容10个以上(含)协议。

  (3)具备基于标准的数据交换能力,可支持的标准不少于3个。

  (4)具备边缘计算能力,支持边缘计算的应用节点数不少于1个。

  (5)申报单位应具备基础建设、数据安全、平台安全和访问安全等保障能力。

  (6)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技术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7)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可提供至少5个典型案例。

  第二类:工业互联网网络服务商

  1.定义

  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服务,涉及5G、Wi-Fi 6、TSN(时间敏感网络)、工业以太网、IPv6等内外网建设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工业企业内网建设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商等。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具备规划能力,基于企业客户工业内外网需求,规划设计匹配数据传输标准的网络架构,以保障网络性能稳定及可扩展性。

  (2)具备运维能力,保障设备系统与网络的在使用运行稳定性的运维管理,故障恢复与系统升级的运行保障能力。

  (3)具备技术能力,保障建设系统的网络与系统的安装部署足够支撑系统结构的功能性最大化、网间传输的上传输通路最大通行量的技术能力;或协助企业进行产业链上下游标识管理实现快速接入,为企业和行业人员提供灵活的标识编码注册和标识解析服务。

  (4)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技术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5)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可提供至少10个典型案例。

  第三类:工业软件与APP服务商

  1.定义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应用于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工业设备服务及中台集成等工业场景的软件系统、应用程序、平台及上云服务,包括软件服务商及APP服务商。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软件服务包括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等软件。APP服务包括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应用、协同制造、资源共享优化、大数据服务等解决方案服务。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个以上(含)工业软件、APP产品。

  (3)产品能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痛点问题和短板问题,产品适配性和兼容性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技术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5)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可提供至少10个典型案例。

  (6)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第四类: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

  1.定义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面向多个工业场景需求的集成解决方案,如可提供生产线集成、多源数据集成、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体系集成、产业链集成等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并具备技术支撑和建设能力。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申报单位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ITSS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评估(CCID)、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个以上(含)工业互联网相关产品或服务。

  (3)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技术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4)有为相关企业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第三方独立专业服务经验,可提供至少3个典型案例。

  第五类: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

  1.定义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安全咨询、风险评估、整改加固、集成运维、监测应急等产品或服务。产品包括:边界防护类设备和系统、数据保护类设备和系统、安全监测类设备和系统等安全产品。服务包括:集成、运维、安全评估、咨询等安全服务。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认证,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CRC)。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个以上(含)工业安全服务产品。

  (3)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技术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4)具有独立提供工业互联网安全专业服务经验,可提供至少3个典型案例。

  第六类: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

  1.定义

  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咨询、诊断、评估和规划等专业服务。

  2.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开展诊断咨询服务能力,可提供至少20个以上案例。

  (2)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坪山区诊断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3)申报单位曾受区县级以上政府单位委托承担区域制造业企业诊断任务。

  三、备案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等。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备案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备案申报书》(附件1)。

  2.《工业软件及APP服务商代理商汇总表》(附件2)。

  3.佐证材料,附件1中所需要的佐证材料。

  4.其他有助于说明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

  (二)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份),于3月1日前报送至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531B室,电子版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版各一份)请按照“2024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备案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liuminghui1@szpsq.gov.cn。

  五、备案管理

  (一)对通过备案的数字服务商,将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供需精准对接、标杆案例培育、典型案例宣传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按照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备案单位进行后期动态评审,形式包括:现场抽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年度考核时,备案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对于后期动态评审不合格的备案企业,将予以淘汰。

  (三)备案单位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信用,一旦发现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备案资格: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2.单位股权、法人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备案单位基本条件;

  3.故意泄露被支撑服务单位工作秘密、重要工业信息安全数据;

  4.拒不履行备案单位工作义务,拒绝接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指导;

  5.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6.存在其他应取消备案资格的事项。

  (四)备案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或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参照备案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开展业务。

  六、补充说明

  (一)坪山区数字服务商不接受联合备案申报,同一服务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类或多类服务商备案。

  (二)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不重复接受备案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一个申报主体。分公司申报备案的,需获得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对其授权分公司的行为负责;子公司申请备案的,如使用其母公司产品、案例等,需获得母公司授权同意。

  (三)不独立接受应用产品代理商的备案申报,已备案服务商统一提供代理商名单并对代理商的行为负责。

  七、咨询电话

  景工,17611760828;杨工,13600176200;

  刘工,0755-84622757。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

1.附件1:坪山区数字服务商备案申报书.doc

2.附件2:工业软件及APP服务商代理商汇总表.doc

3.附件3:各类数字服务商分类参考.doc


原文链接: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1/11143/post_11143031.html#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