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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增产增效奖励项目中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情况说明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1-10 | 40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1月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023年9-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再乘以折扣率(折扣率=中类行业增加值率/大类行业增加值率)给予奖励。其中,申请条件第五条要求“申报前需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对应申请材料第七条“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证明(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的截图)”。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依据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监测具体工作,数据经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符合纳统范围的企业应定期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深圳市软件行业服务平台(http://app.ssia.org.cn)查看是否已定期报送统计数据。按照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应填报2023年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定期报表,分别对应2023年1-3月、1-6月、1-9月和1-12月,并提供截图证明。此外,还应于2024年3月填报2023年度产业统计年报(年报通知拟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

由于项目申请时间较为紧张,建议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前申报,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咨询电话:83758301、86693376、86660410、83661275

咨询Q群:628562986(产业统计咨询5群,请勿重复加群)

申请指南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88127057、88102274

技术支持:88101744、88127031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4年1月10日



截图示例

企业报表管理→定期报表查询

(应包括2023-03、2023-06、2023-09、2023-12四个报表,且环节需为“汇总”)

 

填报示例

企业报表管理→定期报表填写

(选择对应季度创建工单,填写完整后提交,待工作人员审核)

 



相关链接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的通知

2.关于填报2023年四季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