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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开源项目应用推广体系扶持计划申请指南中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情况说明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4-28 | 23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4月2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4年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重大开源项目相关申请指南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其中,根据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依据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监测具体工作,数据经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符合纳统范围的企业应定期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深圳市软件行业服务平台(http://app.ssia.org.cn)查看是否已定期报送统计数据。按照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应提供2023年度统计年报以及2023年定期报表(包括2023年四个季度的定期报表,即2023年1-3月、1-6月、1-9月和1-12月)的填报记录截图。

由于项目申请时间较为紧张,建议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前申报,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咨询电话:86693376、86660410、83661275

咨询Q群:174235661(产业统计咨询6群,请勿重复加群)

申请指南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88102627、88101995

技术支持:88101882、88127057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4年4月28日




截图示例

1.2023年度统计年报

企业报表管理→年报查询

(截取2023年即可,环节需为“接收资料”或“完成”)


2.2023年定期报表

企业报表管理→定期报表查询

(应包括2023-03、2023-06、2023-09、2023-12四个报表,且环节需为“汇总”)


填报示例

1.2023年度统计年报

企业报表管理→2023年报填报

(填写完整后提交,待工作人员审核,填报流程及常见问题详见相关链接2)

2.2023年定期报表

企业报表管理→定期报表填写

(选择对应季度创建工单,填写完整后提交,待工作人员审核)



相关链接: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应用推广体系扶持计划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