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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获批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10-24 | 1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正式启动


2024年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云明主持会议。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杰,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顾刚,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出席会议并发言。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赵志国出席会议。



金壮龙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电信业对外开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动电信、互联网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作出明确部署,为推动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信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开放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开放地域范围持续拓展,外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高水平开放格局加快形成,深化了与世界各国的互惠关系,彰显了负责任大国形象。截至2024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为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


金壮龙强调,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个地区正式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新动能。要树立系统观念,加强制度设计和科学规划,强化协同联动和工作衔接,细化配套举措,做好开放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要筑牢底线思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认真倾听外资企业发展诉求,做好政策宣贯辅导,优化服务管理,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要做好试点总结工作,探索更多新业态新动能,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平台。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发放开展试点复文。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算力、云服务等市场,共促我国数字产业发展。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1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地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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