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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企业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5-07-15 | 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为加快推动落实《宝安区数字文娱产业扶持方案》要求,我区在前海科兴科学园等园区设立了数字文娱基地,现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10个工作日,按照发布时间顺延)开展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数字文娱业务且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企业。

  二、入驻相关优惠

  对满足条件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数字文娱企业,其配置标准内的租赁面积,可按照如下标准享受租金优惠:

  对2025年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企业,享受12个月免租;2026年剩余月份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2027年,根据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情况,租金按不同比例缴交:

  1.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20%(含)以上,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

  2.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10%(含)至2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50%缴交;

  3.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0(含)至1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70%缴交;

  4.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负,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二)办公面积配置标准

  1.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及新成立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2.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每2000万元对应不超过200平方米优惠租赁面积;

  3.单家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企业可按需租赁,超出配置标准部分的面积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反馈至我局邮箱 bajcjdl@bao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数字文娱软件互联网企业入驻申报表

             2.申报基本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55-27849120)


附件:

1.附件1:数字文娱软件互联网企业入驻申报表.docx

2.附件2:申报基本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