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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4-14 | 58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等项目即将开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2023年5月6日18:00;

  (二)2023年度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三)2023年度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四)2023年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确认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2023年4月27日18:00;

  (五)2023年度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确认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2023年4月27日18:00;

  (六)2023年度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确认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2023年4月27日18:00。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特别说明

  (一)本批开通申报项目中,2023年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2023年度科技奖励支持计划、2023年度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无需提交申报材料,请按要求时限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确认。

  (二)本批开通申报的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需进行备案,备案要求参照《关于2022年度南山区技术攻关联合支持项目的备案通知》执行。

  (三)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申报主体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一)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科室:产业发展科,电话:26542235;

  (二)2023年度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计划,科室:科技金融部,电话:26978511; 

  (三)2023年度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科室:科技金融部,电话:26510993;

  (四)2023年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科室:融合创新科,电话:26542821;

  (五)2023年度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科室:科技人才服务部,电话:26542310;

  (六)2023年度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科室:创新创业部,电话:26470502。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1.1: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

2.2: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

3.3: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

4.4-1: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免申即享).docx

5.4-2: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符合资助条件单位名单.xls

6.5-1: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免申即享).doc

7.5-2: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第一批)符合资助条件单位名单.xlsx

8.6-1: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免申即享).docx

9.6-2: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符合资助条件单位名单.xlsx


原文链接:http://www.szns.gov.cn/nsqkcj/gkmlpt/content/10/10542/post_10542195.html#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