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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5-18 | 50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鉴于往年工作经验,请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提交,避免在申报截止日当天集中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周潜,电话:8810135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奖励的项目类别

  对长期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具有领先优势,且已获得国家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1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三、奖励的费用范围

  不设奖励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额度根据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四、奖励的项目数量、方式及其标准

  (一)奖励项目数量:无项目数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规程》奖励条件,均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事后方式。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

  同一企业或同一产品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两项称号的,按国家级称号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得市级称号奖励的,按国家级与市级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同一项产品分别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指项目申报单位基于同一项产品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称号的,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励的,按两类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五、奖励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奖励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以及企业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申报单位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或遴选,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六、申报材料

  (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书》;(系统填报,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

  (二)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且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或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证照材料;

  2.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如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因未公开披露等情况无法提供,请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和2022年经公司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

  3.获得国家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七、申报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相应扶持计划名称(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在线填写、提交奖励项目申报书及配套资料。

  八、申报受理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18时,在线提交奖励项目申报书及配套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报,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奖励项目申报书需在线打印,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2日(工作时间),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88101352、88101509

  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1、88101744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窗口。

  (温馨提示: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九、申报审批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办理流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核—申报单位向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材料实行齐全性、有效性与合规性的形式审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拟定奖励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办理时限

  集中申报,分批办理,每批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特殊程序时限)。

  十二、批准文件及有效期限

  批准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奖励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手续。

  十三、批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报人凭批准文件获得奖励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奖励。

  十四、收费

  无。

  十五、年审或年检

  无。

  十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的申报事宜,请申报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举报电话:88101578。

原文链接: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593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