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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0-06-19 | 10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工信局发布2021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技术申请指南,支持领域包括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以及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其中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单位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并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由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审核、整理、汇总,上报市工信局,并同时抄报国家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为免影响申报扶持计划,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登录深圳市软件协会系统查看是否定期报送数据,如未填报,需在申报扶持计划前补填2019年年报(年报中包含2019年和2018年数据)以及2020年定期报表(按季申报,如3月月报填写1-3月累计数、6月月报填写1-6月累计数)。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83661275/86693376/83758301。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7766196.html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9年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http://www.ssia.org.cn/userlist/admin/newshow-10603.html

    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填报流程.pdf